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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日照住房公积金有重要调整!
责任编辑:admin 日期:2024-03-28 点击:156

日照市调整优化

住房公积金贷款

有关政策

为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进一步支持我市缴存职工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使更多缴存职工实现安居、宜居,我市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

(1)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本市购买首套和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保持一致。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双方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80万元;单方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2)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双方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单方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3)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住宅、高品质住宅,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即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双方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6万元,单方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2万元。高品质住宅以住建部门认定为准。

(4)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倍数。可贷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20倍+配偶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20倍。

(5)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条件由“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6)优化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申办条件。本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从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或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不再规定“借款申请人应为2017年1月1日后办理商业住房贷款的借款人,且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未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第(1)至(3)款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第(4)和(5)款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第(6)款政策有效期至2026年8月31日。同时适用二孩及以上家庭、装配式住宅、高品质住宅、青年人才政策等多项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的,不叠加计算,以其中最高的贷款额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