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日照房协 >>人才房政策 >>

商务楼宇购房补贴券政策

发布时间:2026-04-02 11:11 点击次数:
商务楼宇购房补贴券政策
依据《日照市支持房地产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日建发〔2025〕7 号)文件精神,为盘活商务楼宇存量资产、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日照市推出商务楼宇购房补贴券政策,首批符合条件的商务楼宇房地产项目已完成备案公示,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一)补贴适用对象及购房要求
适用对象:各类市场主体(含个人,统称 “购房主体”);
购房范围:日照市住建局备案公示的商务楼宇购房补贴券房地产项目名单内的项目;
购房要求:一次性购买同一项目已建成或一年内即将建成的商务楼整栋或整层,且单套购买面积不低于 1500 平方米,购房价款按项目成本价结算。
(二)补贴标准
购房主体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购房款 20% 的购房补贴券,补贴券可直接抵扣对应商务楼宇购房款,单套商务楼宇仅可使用一张补贴券,不拆分、不叠加。
(三)项目备案与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提报项目申请,同时就房屋质量、交付时限、后续运营等作出书面承诺;
经区县 / 功能区住建部门初审、市住建局及日照中央活力区发展服务中心联合备案后,纳入商务楼宇购房补贴券房地产项目名单;
项目名单通过市住建局官网、官方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实时公示,接受市场监督,实行动态管理。
(四)补贴券申请与使用
申请材料:购房主体身份证明、商务楼宇购房意向协议、面积测绘报告、成本价结算证明等相关材料;
申请流程:向项目所属区县 / 功能区住建部门提交申请→部门审核确认→核发电子补贴券;
使用要求:补贴券实名绑定购房主体及对应房源,不可兑换现金、不可转让、不可跨项目使用,购房网签时需在合同中备注 “日照市商务楼宇购房补贴券抵扣房款”,未按要求备注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权益。
(五)政策衔接
本政策与日照市商业用房相关购房优惠政策不叠加适用,购房主体已享受其他商务楼宇相关财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本补贴券政策;五莲县等区县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的商业用房购房补贴政策,按各区县具体规定执行。


日照市商务楼宇购房补贴券房地产项目名单

(第一批)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