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5年全国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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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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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房地产经纪人、经纪人协理考生: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要求,为确保2025下半年考试证书有序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做好证书发放登记工作,确保考生及时领到纸质证书,按照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要求,原则上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领取,由他人代领的,须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应按要求领取证书并妥善保管,未按时领取的证书,暂由协会代为保管。考试结束满5年仍未领取的,将上交中房学统一退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回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