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办理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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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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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推进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一步明确加装电梯各业务流程,方便群众办理加装电梯手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导则。
一、项目启动工作流程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一般以单元为单位进行申请,拟加装电梯服务范围内出资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为申请人(即实施主体),申请人可以委托不超过5名业主为代理人,也可委托社会参与单位作为其代理单位。代理单位(代理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委托书范本、承诺书范本见附件3、4)。
(一)启动加装电梯。拟加装电梯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加装电梯所在单元4名及以上业主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范本见附件5),相关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启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程序,并负责以下工作:做好加装电梯工作的政策宣传和指导协调,协助业主拟定加装电梯相关实施方案,组织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处理关于加装电梯的信访投诉,化解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在30个工作日内争取协调业主达成书面意见(街道电梯专办员联系方式见附件15)。
(二)制定实施方案。申请人自行或委托相关单位编制加装电梯有关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加装电梯的总平面布局、电梯平层或错层入户方案等初步设计方案及草图;加装电梯工程费用预算和资金筹集方案、利益受损方补偿方案、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含电费、维修费、保养费、更新费、保险费、管理费等)分担方案、投入使用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电梯运行管理及安全责任落实方案。
(三)征求业主意见及签订书面协议。加装电梯工作程序启动后,街道社区安排电梯专办员负责协助就有关实施方案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协调业主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现场监督签订加装电梯业主委托书、协议书和委托服务合同。加装电梯需本栋住宅楼加装电梯所在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加装电梯协议书、委托服务合同范本见附件6、附件7)。
二、方案设计及公示流程
(一)委托设计。申请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出具的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和本导则的技术要求。加装电梯不得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形式,除必要的入户通道外,不得借机增加建筑面积和进行任何违法建设。加装电梯应在原建设项目用地界址范围内,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沉降差、局部开洞等不利影响,满足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间距及安全疏散等要求,电梯外观、材质应与原楼房建筑风格相协调。必要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并采取措施确保原建筑结构和电梯安全。
(二)加装电梯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设计方案公示。申请人负责将加装电梯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范本见附件8),公示文本中应写明异议反映的渠道(街道办事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电梯设计方案公示进行监督指导和见证。
1.公示内容:业主同意加装电梯的书面意见(签名表或者书面协议);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及有关情况说明。
2.公示地点:拟加装电梯所在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及本单元出入口。其中,“物业区域显著位置”指物业区域主要出入口、会所、布告栏等部位,“本单元出入口”指本单元现有楼梯出入口的显著位置。
3.异议表达:公示期间,潜在权益受损人对加装电梯事项或设计方案有意见的,可以向加装电梯召集人提出异议,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异议。自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反映,由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三、项目申请及备案
公示结束后,申请人到所在街道申请出具《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公示结果报告》(附件9),并办理项目备案。
1.办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区县住建部门
2.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5
3.办理时限:即办
4.申报材料:
(1)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备案表2份(附件10)、公示结果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服务合同及承诺书(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至少一名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业主无房屋权属证明的,需提供该幢楼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材料、业主购房合同等证明文件(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有关情况说明等;
(5)加装电梯项目设计方案公示材料(含照片)。
四、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流程
(一)一窗受理
业主就加装电梯事项达成书面同意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到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综合受理窗口地址和咨询电话见附件15),或者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日照站“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https://rzzwfw.sd.gov.cn/rz/icity/doublehundred/index)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一件事”主题模块,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申报材料。区县住建部门要按照“一梯一档”建立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档案。
1.办理部门:各级住建部门
2.办理地点及电话:见附件15
3.办理时限:即办
4.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办理项目备案、规划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电梯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财政补贴申领等手续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可实现一次提交,线下办理也可按照相关手续办理需要分次提供。加装电梯公示结果报告需一并提供附件材料。
(二)规划审查
1.办理部门: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2.咨询地点及电话:见附件15
3.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会议审查及设计方案修改时间)
4.申报材料:
(1)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公示结果报告、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备案表(部门共享,无需申请人提供)
(2)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2份(见附件11);
(3)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加装电梯设计文件(总平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效果图)3套,同时提供设计文件的电子格式(CAD)文件。
(三)施工图审查
1.办理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
2.咨询地点及电话:见附件15
3.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设计文件修改时间)
4.申报材料:
(1)加装电梯规划审查意见(部门共享,无需申请人提供);
(2)根据施工图审查的相关要求报送各专业设计图纸(涉及改动原主体工程的,需提供原有工程的鉴定报告);
(3)建筑物原始勘察报告(无原有工程勘察报告的,需提供加装电梯范围内的勘察报告)、加盖设计单位资质章的主体工程竣工图(无主体工程竣工图的需提供原设计图)。
(四)建筑工程施工备案(含质量安全监督)
1.办理部门:区县住建部门
2.申报地点及电话:见附件15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施工告知备案材料(含工程简要说明、施工质量安全备案、建设资金证明和承诺等)(附件12);
(2)建设工程规划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部门共享,无需申请人提供);
(3)图审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施工合同、施工方案、施工资质证书;
(5)监理合同、监理方案、监理资质证书。
五、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和监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对群众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付合格工程,及时恢复受损的绿化、硬化、排水等基础设施。各区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法对辖区内加装电梯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六、工程验收流程
(一)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实施主体或者代理单位(人)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到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加装电梯应按规定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竣工验收备案
1.办理部门:区县住建部门
2.咨询地点及电话:见附件15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附件13)。
七、电梯安装告知及办理使用登记流程
(一)特种设备开工告知手续办理
电梯安装前,电梯安装的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手续。
1.咨询地点及电话:见附件15
2.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3.申报材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3份(加盖公章);
(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装委托书(电梯非本单位生产的需提供)。
(二)电梯使用登记
工程竣工验收后,电梯使用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1.咨询地点及电话:见附件15
2.受理时限:3个工作日
3.申报材料: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2份;
(2)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八、财政奖补资金拨付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财政奖补资金拨付
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完毕后,申请人可向所在区县住建部门申请拨付财政奖补资金。加装电梯专办员应对奖补资金申请表的签订现场监督。
1.咨询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5
2.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上会等时间)
3.申报材料:
(1)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14);
(2)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2.咨询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5
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部门共享);
(2)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备案证明(部门共享);
2.加装电梯技术要求
3.授权委托书范本
4.承诺书范本
5.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书范本
6.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范本
7.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服务承包合同范本
8.设计方案公示范本
9.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公示结果报告
10.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备案表
11.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12.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施工告知备案
13.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竣工验收意见
14.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财政补贴申请表
15.街道及相关部门单位咨询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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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启动工作流程
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一般以单元为单位进行申请,拟加装电梯服务范围内出资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为申请人(即实施主体),申请人可以委托不超过5名业主为代理人,也可委托社会参与单位作为其代理单位。代理单位(代理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授权委托书范本、承诺书范本见附件3、4)。
(一)启动加装电梯。拟加装电梯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加装电梯所在单元4名及以上业主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范本见附件5),相关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启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程序,并负责以下工作:做好加装电梯工作的政策宣传和指导协调,协助业主拟定加装电梯相关实施方案,组织征求相关业主意见,处理关于加装电梯的信访投诉,化解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在30个工作日内争取协调业主达成书面意见(街道电梯专办员联系方式见附件15)。
(二)制定实施方案。申请人自行或委托相关单位编制加装电梯有关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加装电梯的总平面布局、电梯平层或错层入户方案等初步设计方案及草图;加装电梯工程费用预算和资金筹集方案、利益受损方补偿方案、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含电费、维修费、保养费、更新费、保险费、管理费等)分担方案、投入使用后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电梯运行管理及安全责任落实方案。
(三)征求业主意见及签订书面协议。加装电梯工作程序启动后,街道社区安排电梯专办员负责协助就有关实施方案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协调业主达成书面一致意见,现场监督签订加装电梯业主委托书、协议书和委托服务合同。加装电梯需本栋住宅楼加装电梯所在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加装电梯协议书、委托服务合同范本见附件6、附件7)。
二、方案设计及公示流程
(一)委托设计。申请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出具的设计方案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和本导则的技术要求。加装电梯不得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形式,除必要的入户通道外,不得借机增加建筑面积和进行任何违法建设。加装电梯应在原建设项目用地界址范围内,设计方案应充分考虑沉降差、局部开洞等不利影响,满足规划、建筑结构安全、消防间距及安全疏散等要求,电梯外观、材质应与原楼房建筑风格相协调。必要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并采取措施确保原建筑结构和电梯安全。
(二)加装电梯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设计方案公示。申请人负责将加装电梯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范本见附件8),公示文本中应写明异议反映的渠道(街道办事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电梯设计方案公示进行监督指导和见证。
1.公示内容:业主同意加装电梯的书面意见(签名表或者书面协议);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及有关情况说明。
2.公示地点:拟加装电梯所在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及本单元出入口。其中,“物业区域显著位置”指物业区域主要出入口、会所、布告栏等部位,“本单元出入口”指本单元现有楼梯出入口的显著位置。
3.异议表达:公示期间,潜在权益受损人对加装电梯事项或设计方案有意见的,可以向加装电梯召集人提出异议,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异议。自行协商不成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反映,由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
三、项目申请及备案
公示结束后,申请人到所在街道申请出具《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公示结果报告》(附件9),并办理项目备案。
1.办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区县住建部门
2.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5
3.办理时限:即办
4.申报材料:
(1)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备案表2份(附件10)、公示结果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服务合同及承诺书(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至少一名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业主无房屋权属证明的,需提供该幢楼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材料、业主购房合同等证明文件(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有关情况说明等;
(5)加装电梯项目设计方案公示材料(含照片)。
四、工程建设手续办理流程
(一)一窗受理
业主就加装电梯事项达成书面同意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经所在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到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一件事”综合受理窗口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综合受理窗口地址和咨询电话见附件15),或者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日照站“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https://rzzwfw.sd.gov.cn/rz/icity/doublehundred/index)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一件事”主题模块,在线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申报材料。区县住建部门要按照“一梯一档”建立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档案。
1.办理部门:各级住建部门
2.办理地点及电话:见附件15
3.办理时限:即办
4.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办理项目备案、规划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电梯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财政补贴申领等手续需要提供的全部材料,可实现一次提交,线下办理也可按照相关手续办理需要分次提供。加装电梯公示结果报告需一并提供附件材料。
(二)规划审查
1.办理部门: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
2.咨询地点及电话:见附件15
3.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会议审查及设计方案修改时间)
4.申报材料:
(1)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公示结果报告、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备案表(部门共享,无需申请人提供)
(2)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2份(见附件11);
(3)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加装电梯设计文件(总平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效果图)3套,同时提供设计文件的电子格式(CAD)文件。
(三)施工图审查
1.办理部门:施工图审查机构
2.咨询地点及电话:见附件15
3.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不含设计文件修改时间)
4.申报材料:
(1)加装电梯规划审查意见(部门共享,无需申请人提供);
(2)根据施工图审查的相关要求报送各专业设计图纸(涉及改动原主体工程的,需提供原有工程的鉴定报告);
(3)建筑物原始勘察报告(无原有工程勘察报告的,需提供加装电梯范围内的勘察报告)、加盖设计单位资质章的主体工程竣工图(无主体工程竣工图的需提供原设计图)。
(四)建筑工程施工备案(含质量安全监督)
1.办理部门:区县住建部门
2.申报地点及电话:见附件15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施工告知备案材料(含工程简要说明、施工质量安全备案、建设资金证明和承诺等)(附件12);
(2)建设工程规划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部门共享,无需申请人提供);
(3)图审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4)施工合同、施工方案、施工资质证书;
(5)监理合同、监理方案、监理资质证书。
五、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和监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执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对群众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交付合格工程,及时恢复受损的绿化、硬化、排水等基础设施。各区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依法对辖区内加装电梯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六、工程验收流程
(一)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实施主体或者代理单位(人)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到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加装电梯应按规定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竣工验收备案
1.办理部门:区县住建部门
2.咨询地点及电话:见附件15
3.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附件13)。
七、电梯安装告知及办理使用登记流程
(一)特种设备开工告知手续办理
电梯安装前,电梯安装的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手续。
1.咨询地点及电话:见附件15
2.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3.申报材料: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单3份(加盖公章);
(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装委托书(电梯非本单位生产的需提供)。
(二)电梯使用登记
工程竣工验收后,电梯使用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手续。
1.咨询地点及电话:见附件15
2.受理时限:3个工作日
3.申报材料: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2份;
(2)使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
八、财政奖补资金拨付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财政奖补资金拨付
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完毕后,申请人可向所在区县住建部门申请拨付财政奖补资金。加装电梯专办员应对奖补资金申请表的签订现场监督。
1.咨询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5
2.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不含上会等时间)
3.申报材料:
(1)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财政补贴申请表(附件14);
(2)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出资加装电梯业主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提取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子女及子女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所有人提取总额不超过个人分摊费用,提取时限为自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一年之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登录手机公积金APP,选择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填写并确认相关信息后,即时办结提取业务。
1.办理部门: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2.咨询地点及咨询电话:见附件15
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4.申报材料:
(1)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部门共享);
(2)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备案证明(部门共享);
(3)子女及子女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父母加装电梯的,需提供父母子女婚姻关系等证明材料,到管理部柜台办理。多名子女的,所有提取人需同时到管理部大厅柜台办理提取业务。
附件:1.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流程图2.加装电梯技术要求
3.授权委托书范本
4.承诺书范本
5.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书范本
6.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范本
7.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服务承包合同范本
8.设计方案公示范本
9.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公示结果报告
10.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备案表
11.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12.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施工告知备案
13.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竣工验收意见
14.日照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财政补贴申请表
15.街道及相关部门单位咨询地址及电话
(附件详情扫描二维码下载)



